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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為發生一些事情,時報問我有沒有興趣再寫一篇《人慈》的文章。我說看看狀況,但才剛回完下午就看到了想寫的新聞。我上一次寫到《人慈》是去年的九月,那時候是因為另一個社群網站發生了大型事件,事件的來龍去脈我就不再贅述,因為和我這次要寫的事沒什麼關係。
最近中國那邊有個人叫劉學州,他的故事簡單來說就是幼時被自己的親生父母賣給了其他人,他長大之後透過各種方法要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在去年底,成功地找到了親生父母,當地警局還為他們舉辦了認親儀式,但是在相認之後他才發現自己不是「丟失的孩子」,而是自己的父母當年為了籌辦結婚的彩禮錢(我們台灣應該是聘禮),用人民幣六千塊錢將他送給養父母,結果四歲時他的養父母就雙亡。
日前因為發生一些事情,時報問我有沒有興趣再寫一篇《人慈》的文章。我說看看狀況,但才剛回完下午就看到了想寫的新聞。我上一次寫到《人慈》是去年的九月,那時候是因為另一個社群網站發生了大型事件,事件的來龍去脈我就不再贅述,因為和我這次要寫的事沒什麼關係。
最近中國那邊有個人叫劉學州,他的故事簡單來說就是幼時被自己的親生父母賣給了其他人,他長大之後透過各種方法要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在去年底,成功地找到了親生父母,當地警局還為他們舉辦了認親儀式,但是在相認之後他才發現自己不是「丟失的孩子」,而是自己的父母當年為了籌辦結婚的彩禮錢(我們台灣應該是聘禮),用人民幣六千塊錢將他送給養父母,結果四歲時他的養父母就雙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