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的邏輯,同婚要在雙邊國家都是合法的情況下對兩個當事人才有保障。而台灣比較不幸的是,台灣或說中華民國不是一個被國際承認的國家,因此就連在異性跨國婚姻上,都可能遭遇不被他國承認的窘境,例如瑞莎的烏克蘭。最後則是瑞莎放棄了烏克蘭國籍入籍中華民國。所以我想問,憑甚麼中國籍不管是異性同性配偶可以享有特權,還別忘了中國是我們名義與實質上的敵國喔
獨家》彩虹將跨入中國! 陸委會擬修兩岸條例 承認兩岸同性婚姻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