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棚在討論在路易莎念書是怎樣?

有一個人說她(以前)是真的會找同性去讀書,地點排序是圖書館(通常爆滿)>mos>麥當勞;她舉出自己的例子去反駁「都是去釋放費洛蒙」的偏見。

然後有一個做過10年速食服務業的人舉證説大部分都不是去專心念書的。

我想到我大妹。我大妹學生時期都是去國父紀念館排書包。然後有一天我們家的市內電話一直有男生打進來,拿起電話就罵幹你娘,我爸問清楚原因之後直接把大妹揍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