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我想問個有關工作病假的問題。

最近一直頭痛便去了診療所看醫生,醫生便說我非常需要休息,甚至還允許我請假一星期以上。 由於我自己覺得會給公司留下壞印象,於是只拿了兩天。

重點是,我拿的病假其實星期五和星期一,週六週日也有假期的我,連續休息了4天。

因此老闆不允許了,覺得我不需要那麼多休息。 如果真的那麼嚴重的話,要我去醫院,而不是診療所。

那...我想問的是,其實遇到這種有連假的,我無法拿病假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