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覺得滿重要的於是選擇擴散出去
#冤案 #王信福案
緊急!懇求大家幫忙...以下節錄自FB審判王信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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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文/游晴晴​

​少年王信福因「夜間遊蕩」被警察提報送到小琉球管訓。​從此,王信福就是「流氓」了,此後二十年,王信福不斷被送到外島管訓;而管訓是沒有期限的。

1990年,王信福等人被檢方指控犯下連續殺人而被起訴。王潛逃至中國多年,至2006回台遭逮捕。因歷時甚久,過往的筆錄對於事實的描述有所差異,導致欠缺證明王信福涉案,只根據未經過交互詰問之自白以及充滿疑點之證據。

2011年被法院判決死刑定讞,在看守所已經要邁入第16個年頭,是目前台灣最高齡死刑犯。提起再審、非常上訴及釋憲聲請,皆遭駁回,目前隨時有被執行的危險。​

「冤枉一個壞人,也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