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有關【同人 二次創作:有沒有著作權】的部分
覺得還是要推廣一下,智慧財產局於107-12-18發布的行政解釋函令
因為瀏覽人數真的少之又少
電子郵件1071218
【結論】
二創(屬於改作範圍者)只要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兩項要件,而達到有別於原著作另為創作的程度,始得構成一新的獨立著作(衍生著作),享有著作權,獨立受著作權法保護。
所以不是任何的二創都有著作權,要符合要件,是否符合所謂「原創性」及「創作性」這都屬於法律不確定概念,需要由法院判斷,不是你大聲就會贏。
(另補,108的解釋)
覺得還是要推廣一下,智慧財產局於107-12-18發布的行政解釋函令
電子郵件1071218
【結論】
二創(屬於改作範圍者)只要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兩項要件,而達到有別於原著作另為創作的程度,始得構成一新的獨立著作(衍生著作),享有著作權,獨立受著作權法保護。
所以不是任何的二創都有著作權,要符合要件,是否符合所謂「原創性」及「創作性」這都屬於法律不確定概念,需要由法院判斷,不是你大聲就會贏。
(另補,108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