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中資】
賴中強:中資蝦皮掌大量個資與金流 已危國安 - 自由財經【賴中強強調:無論蝦皮集團到底是把金流「後段」,也就是會員在「蝦皮錢包」的錢拿去做「蝦拼晚點付」放款,收取年利18.25%的利息;還是把金流「前段」,買方付款後尚未轉入賣方「蝦皮錢包」的錢拿去放款,或者二者都有;我們可以絕對確定的是,樂購蝦皮與蝦皮支付各五百萬元資本,蝦皮電商(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登記其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五十萬元,絕對不夠辦理「蝦拼晚點付」墊款
向「多數不特定」的數百萬會員吸收存款,然後根據交易信用向會員放款,這就是變相的銀行業務,但是,蝦皮沒有合法的銀行執照。是否涉及違法,甚至涉及犯罪,金管會與檢調應該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