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講到亂用特權這件事,講一件讓我印象很深刻的事。拿到退伍令的隔天,就被學長找去天龍國幫忙一個案子,委託我們的是天龍國的一家公司,聽說背景雄厚。其中有個組長是老闆的姪子,是標準靠關係進去的員工。不過平日為人不錯,工作態度也還好,所以相處還算融洽。因為那時我剛退伍,所以難免多聊了一些軍中的事。結果這個組長很得意地說,他服的是替代役,一開始分發在新竹某個單位,但他老爸神通廣大,馬上找關係把他調回台北,在家裡附近一個很涼、很爽的單位服役,除了每天都沒事幹,等著吃便當以外,五點半下班時間一到,就可以換衣服回家,直到隔天早上七點半才回去點名。單位長官知道他的背景,也不敢管他。他講這個故事時,完完全全沒有任何愧色,也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對,反而覺得自己很有辦法,很厲害。我在想,這大概也是很多台灣人對於「特權」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