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大家對反社會人格好像有點誤會
目前台灣精神醫學界採用的美國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第五版(DSM-5)的定義
A大項:
1.不能符合社會一般規範對守法的要求,表現於一再作出侵犯法律或社會規範的違法行為。
2.狡詐虛偽:表現於一再說謊、使用化名、為自己的利益或娛樂而詐欺、欺騙、哄騙、愚弄他人。
3.做事衝動或不能事先計畫。
易怒且好攻擊:表現於一再打架或攻擊他人身體(所有一切以傷害他人為目的的動作或想法)。
4.行事魯莽,不在意自己及他人安危。
5.經久的無責任感,表現於一再無法維持經久的工作或信守財務上的義務。
6.缺乏悔恨,羞恥和內疚感,表現於無動於衷或合理化對他人的傷害、虐待或偷竊。
#歡迎轉噗推廣正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