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產疫苗人體試驗第二期都收了三千人以上的人來作試驗
這是因為在進行二期前已有打算不先作第三期安全性測試,就直接申請EUA(緊急使用授權), 所以必須在第二期進行屬於第三期部分安全性測試 (正確說法是第二期合併部分第三期試驗)
高端新冠疫苗二期臨床收案完成 人數超標逾四千人 | 產業熱點 | 產業 | 經濟日報聯亞生技新冠二期試驗收案量達標 5月中完成二劑施打 | Anue鉅亨 - 台股新聞要不然按照正常新藥測試人體試驗第二期的要求 只需要一到兩百個參與者
(有上過新藥開發 人體試驗這類課程的人都知道這些規定 不好意思 我剛好有教到這方面)
就有人故意裝不懂 拿沒有作疫苗安全性測試來要求國產疫苗得進行第三期試驗
正常新藥開發第三期人體試驗 也僅要求有數千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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