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若涉及損害明確的利益,而風險提不出相對關係,就該依照帳本去付保證金。好比損害在地民眾10億,風險是全國民眾以後再也看不到海藻,那提案方就得要提出10%不等的保證金,若公投不過就沒收。
這很合理,如果全國民眾,今天覺得某地方蓋個東西,在地人賺1億,但全國人民要承擔10億的風險,所以不想買單。那麼算10%保證金的1億,找到連署50萬人,每人繳交200塊,這很難嗎?若是大家真的很在乎,1人200的風險難道不願意承擔?連交都交不出來,不就代表這個損害連200塊都不值得?
關於公投,我也覺得憑什麼在地人要替外地人的決定買單。
而且還是各種不理性和意識型態作祟下的決定,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