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灣法律規定,非法入境人士及中國異議人士進入台灣後通常面臨三種情況。一是三年以下拘役並罰款9萬元新台幣。 刑期結束後遣返。第二種情況是,台灣政府會尋求人權組織或社會賢達擔任異議者的擔保人,以"收容替代"身份讓他們留下,但要定期向台灣移民署報到, 這些人也無法工作。

第三種情況是,若因入境人士證明逃出的國家或地區發生重大災難或政變,他們可申請"政治專案或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