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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湯杜火案】上訴庭:「合謀犯罪」原則適用於暴動罪 不在場者同可被控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律政司向高院上訴庭申請釐清法律議題,即「合謀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暴動及非法結集罪,及如被告不在場,能否以「合謀犯罪」入罪。案件早前經聆訊後,上訴庭今頒布書面判詞,指於證據充足下可用「合謀犯罪」原則,將不在場者入罪,即可包括向在場參與者提供資金或後援的人士、於現場附近擔任「哨兵」及「家長車」司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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