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社會做事難免大貨淋頭,事情發生當下,最高的標準應該就是「不再讓瑕疵品提供到支持者手中」為目標,即便得與廠商毀約賠款,也該立即要求廠商停止供貨

接著確認廠商事前洽談的合作進度,若有合作廠商已經即將會取得商品,就該派人直接處理回收

然後與廠商協商取共識,若可以彌補將商品做好,並且讓生產公開透明,即使錄影片土下座,請求支持者寬限出貨時限,都可以大幅度止血

若無法與廠商取得共識,也應該要在廠商胡說%道前,直接公開聲明,協助因喜愛自己的創作而捲入贊助糾紛的支持者們,即使這會造成自己在商業合作上的商譽毀壞,也可以與長年支持自己創作的粉絲們從坍塌的廢墟一起重建

為何不事前告知提醒他?不不,疏離且不聯絡不回應的人不是我,我們的聲音是傳達不過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