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常識分享】
110/2/15~3/15開放申請(撤銷)109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申請109年度「個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及「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者,可於110年2月15日至110年3月15日透過下列方式申請:
1️⃣網路申請:以憑證(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其他經財政部同意之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9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戶號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申請。
2️⃣書面申請:填寫申請書以郵寄、傳真、寄發電子郵件方式,或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 https://images.plurk.com/3KNbshUGveZWsDdDHnVaI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