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啦
我看到和墮胎自主權相關討論中最讓我憤怒的部分,應該就是女方的生命權遠小於男方與社會的觀感這件事。
然後還一堆人鬼扯「不想懷孕就不要結婚」、「誰叫你不避孕」,輕輕鬆鬆把責任都推給女方,搞得好像決定和一個人共度一生,就是物理上的獻出自己;講這些話的人也不看看他們把親密關係變成什麼了。女性要與男性關係親密,就必須讓自己犧牲。
回頭來看自古而來多數創作,男性角色的蛻變成長都在女性角色的犧牲之下,女性角色要死掉、被強暴來成全男性角色的傷痛和無助的自覺,啊,這就是大家嚮往的被愛,有人為你去死、有人為你懷孕。(但我覺得「有人為你懷孕」的確滿浪漫的。所以當對方不願意還要求人家不准中止懷孕,不就是強迫系病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