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 說
鍾明軒鬼滅配音第二集,認真回覆酸民留言【時事評判】
不貼第一集,原因就是,可能算是法律人士對事實認定的不同,造成的法律見解的不同,貼了只是讓心裡只聽想聽的人,影響對法律非一及二的人急著選邊的態度。
看到第二集內容會想分享,個人是覺得對於很愛自己解讀法律條文,或者覺得自身狀況就是通念的一般人,滿好的一部影片。
的確,比起對此案的法律見解,更吐血的是很多人很愛自己頭腦印象來解釋法律條文,另外其實沒遇到不代表是法律沒這樣規定。
而法律見解或許有所出入,但真的不代表似是而非的東西要被傳唱萬年,我舉例:過失定義明明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但台灣人就是要少掉中間的「能注意」,只念順口的「應注意未注意」,但是對於過失的構成要件,有沒有中間的能不能注意,至為關鍵。
不貼第一集,原因就是,可能算是法律人士對事實認定的不同,造成的法律見解的不同,貼了只是讓心裡只聽想聽的人,影響對法律非一及二的人急著選邊的態度。
看到第二集內容會想分享,個人是覺得對於很愛自己解讀法律條文,或者覺得自身狀況就是通念的一般人,滿好的一部影片。
的確,比起對此案的法律見解,更吐血的是很多人很愛自己頭腦印象來解釋法律條文,另外其實沒遇到不代表是法律沒這樣規定。
而法律見解或許有所出入,但真的不代表似是而非的東西要被傳唱萬年,我舉例:過失定義明明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但台灣人就是要少掉中間的「能注意」,只念順口的「應注意未注意」,但是對於過失的構成要件,有沒有中間的能不能注意,至為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