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那個用語/用字的噗]
既然也做了資料搜集,順便也把資料搬到這裡~
直接跳到結論,除了法律公告那種特殊用法,在香港,一般書寫不會用「我司」,如其他台灣人一樣,會以「本公司」/「敝公司」稱呼自己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