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撿到遺失物被當竊盜犯該怎麼辦?

最近小弟發生一件事情很雖洨

8月8日半夜11點左右在南科管理局的廣場平台撿到一台筆電跟隨身硬碟

當場打電話報警110,南科分隊就回撥給我請我把東西帶去警局,

當天晚上就沒事了。

隔天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因為失主當初報警是報竊盜,

好心把東西拿過去分隊的我變成犯罪嫌疑人。

從偵查筆錄到出庭到最後不起訴處分,失主連個致歉等等都沒有

光是為了這件事情,請了三四次假,跑了兩三次警局、出庭

真的讓人一整個奇毛子很美送

今天就拿著不起訴處分書到警局,請員警撥電話給對方 真的只是為了一口氣,所以就跟對方主張百分之十的拾獲物主張, 對話過程對方一整個就是不把這件事情當一回事,甚至還說關他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