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老幹話覺得這完全就是利用資訊落差在誤導大家啊。
"1. 計畫書撰寫(這裡要說明你採檢的檢體或資料有哪些、研究方法為何、給受試者的同意書內容等等)
2. IRB送審&核准(通過研究才能開始,不能預先收案)
3. 研究執行(包括受試者要簽同意書、檢體採檢)
4. 研究報告撰寫(包括資料分析、結論撰寫)
5. 學術審查(包括最近新聞上一直講的同儕審查、投稿期刊審查、修改、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