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第二戰研所

這問題的本質,還是回到兩點

1. 台灣當前沒有一套完整的政治遊說,以及政治業者怎樣收費的機制。如果找律師寫狀紙給錢很合理,找顧問公司解決工廠適法問題要給錢合理,那找政治助理寫法案跟遊說民代工商業利益,為何不合理?

2. 台灣選舉太少,政治職缺太少,照以往應該要去選基層民代,磨練自己政治經驗的年輕人,現在只有議員跟立委助理,不然就黨團助理可以待,薪資差事情多,有熱情的不出三年就磨光。所以年紀夠大又要養家還願意待在裡面的,膝蓋想就知道理由是什麼。

透明公開,前提就是把道德高地剷平,憑什麼你拿一個很有高度的標準,就可以砍掉別人上億的利益。這些工商利益,養活的家庭數百到數萬,人數到這麼多的時候,難道不算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