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得意地挖洞給自己跳,不愧是戰神捏
無良公關公司
我不想講太多,以免博恩跟黃國昌看到本文開始準備「反向備證」,但是我也沒有想要弄垮他們,何況這也只是一個稅務上的瑕疵而已。

簡單講,就算是你100%同價的交換公關;

1.博恩是公司還是要開發票,2.黃國昌是個人還是要填勞務單,3.而且兩造都要有合意合約(因為對開同額發票本來就是違法),4.這個價格不能不合乎行情,譬如你給小英十萬一集,但是你給黃國昌一萬,這是不可能被國稅局接受的,5.博恩一開發票就有稅基與稅收,6.黃國昌的勞務單也有需要繳稅的問題

所以當黃國昌在那邊嘻嘻哈哈說他自己都沒有付錢的時候,國昌老師可能不知道自己已經可能觸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