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港版國安法
昨天的新聞。
【香港立法會在晚間6:50二讀通過《國歌法》 ,汙辱國歌最高可監禁3年】@報導者

晚間6點50分,香港立法會二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又稱港版《國歌法》)。現場泛民派議員拿起「一國兩制已死」、「議會喪權 兩制破滅」的海報,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認為民主派議員行為不檢,派保安驅逐他們離開。

根據此法的草案內容,若不當使用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包括更動歌詞、歌譜等)或有汙辱國歌的行為,將會被罰處5萬港幣(約新台幣20萬元),並且最高可被判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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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4啊,我記得上次把『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這句歌詞整個BAN掉了的不是微博ㄇ???怎麼就沒有遭罰?:-o 平行時空? #記錯了,是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