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了 ,一干親戚等拋棄繼承的剩一老父 ,趕腳老父也死了 ,老父的一干親戚等拋棄繼承的剩兩個日本人外祖父母查無戶籍資料(只有名字出現在老父他媽的戶籍資料中)也不知生死 ,請問債權人為債務人聲請指定遺產管理人法院應否准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