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告記者誹謗 法官認合理評論判無罪 | 社會 | 中央社 CNA鍾姓及吳姓記者民國107年報導,106年時任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的管中閔造訪中國,卻未依法申報;吳姓記者又追加報導,管中閔協助牽線富邦金與廈門大學合作,恐損害台灣利益,遭管中閔以報導涉及不實內容,足以損害名譽為由,向兩人提出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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