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講一下今天從在大陸執業的醫師口中,聽到大陸醫保的鬼故事。
因為還沒有得到轉述者的同意,我先鎖噗。如果有遺漏也歡迎補充(?)
(更新:朋友同意了,開噗!)
先來說說台灣的制度。當醫生想使用某些特別藥物時必需先向健保申請使用,通過後才可以開藥、申請健保;但如果不通過的話,醫生可以考慮療效可能較差但健保給付的藥物,或病人接受全自付。
如果醫生開藥病人也拿走,最後卻被健保核刪的話,通常就會院吸收成為醫院的負債,少數醫院或許會要求醫生賠吧。
所以醫院不是一定都賺錢啊!虧錢的原因也不一定是人事成本。
但大陸的醫保制度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