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次,詳細都在留言裡,噗首塞不下了
看到轉噗
覺得太妙了,就去查新聞
大概說一下就是:
某區被多次投訴違規飼養大狗、不牽繩跟隨地便溺,
民警跟物業對違規飼主要求處理,不然就要進行法律處理,但一個月過去沒有人在意
直到貼了這個通知,大部分的違規飼主才改善
然後新聞後面有說2006年通州區就不能養大型犬、烈性犬
通知看起來是突然屠狗,但實際是屢勸不聽被重懲新聞不見得就是真的,但給各位分享一下這樣~
下面噗友更新06年通州區並不屬於重點區再下面噗友更新06年通州區政府劃分樓房小區為重點區←這跟新聞上的警察說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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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護航的意思 別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