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負債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高雄市政府表示,以縣市合併第一年(2011年)為比較基準,2012年中央給予高雄市的資金少了127億,2013年更少了166億,[9]截至2016年共少了將近一千億元。[10][11]
高雄市政府說,中央政府對於高雄縣的補助較高,但縣市合併後許多中央經費補助比例卻因為高雄縣被馬政府視為直轄市反而下降,包括:生活圈道路系統計畫補助由88%降到73%;污水下水道工程由98%降到88%;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由90%降到78%。高雄市政府認為,高雄市與高雄縣合併後中央給予的經費補助不但沒有增加,實質上反而遭到降格,馬英九政府的縣市合併政策等同是懲罰高雄人。
高雄市政府表示,以縣市合併第一年(2011年)為比較基準,2012年中央給予高雄市的資金少了127億,2013年更少了166億,[9]截至2016年共少了將近一千億元。[10][11]
高雄市政府說,中央政府對於高雄縣的補助較高,但縣市合併後許多中央經費補助比例卻因為高雄縣被馬政府視為直轄市反而下降,包括:生活圈道路系統計畫補助由88%降到73%;污水下水道工程由98%降到88%;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由90%降到78%。高雄市政府認為,高雄市與高雄縣合併後中央給予的經費補助不但沒有增加,實質上反而遭到降格,馬英九政府的縣市合併政策等同是懲罰高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