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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2011年前公告50項中高汙染產業,採負面表列方式,只要未被公告為中高汙染的工廠,就屬於低汙染;2011年將中高汙染產業刪減到36項,認定標準是『具汙染潛勢的事業』、『汙染物影響民眾居家生活品質』,包括鑄造業、瀝青混凝土、玻璃纖維、輪胎製造等等,都在這次修改時被剔除在中高汙染名單,可申請就地合法。……
3月5日環團到行政院抗議時,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參議呂貞慧出面接受陳情曾指出,張景森指示重新檢討高中低汙染產業劃分標準,將來可能朝製程分類;但修訂時間多久,呂貞慧則沒有給出承諾。」
修法髮夾彎:違章農地工廠無限續命的關鍵與荒誕 - 報導者 Th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