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送中法

#香港加油

林鄭月娥表示會弄送中法,是因台灣不接受移交建議

幹你娘關台灣屁事

這個潘曉穎命案是兩個香港人來台灣,男的殺死女的跑回香港被抓

港台兩地之間並沒有司法互助,香港政府無法遞解嫌犯到台灣受審。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只能通緝

後來香港檢方想以謀殺罪起訴陳男,無奈手邊證據不足,只能以"個人名義"希望我方能提供證據

但台灣認為偵查秘密資料,一定要由香港官方行文才能交付,台灣沒有錯 , 不然誰都可以私下要台灣的文件還得了

全案卡在港只有嫌犯、台只有證據的情況,
雙方皆動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