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臺灣人為什麼要關心香港「送中條例」?因為連過境香港都危險!
“一旦《逃犯條例》修法完成,香港行政長官(香港特首)可就單一個案件提交的方式,將嫌犯移交至台灣、澳門和中國「內地」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移交程序不受立法會監督。此外,草案若通過,也可溯及既往,適用於修法前發生的案件。”

#6月9號香港反送中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