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宗教。
不管是之前的還願,還是最近的電波,最後都引起了信仰宗教、迷信的討論。
我的人權法老師曾經建議同學不管如何都去找個信仰,讓自己在陷入自我懷疑時,有個力量來幫助自己找回內心的平穩。
人在焦慮、憂鬱的時候,很常會把想像的恐懼當作真的,由於自己已經喪失判斷真實的能力,這時候通常要靠外界的力量來幫助自己。像是跟家人、朋友說。
但依靠「人」總會有找不到人幫忙、無法相信同為「人類」的他人可以幫忙的時候,此時若有一個不論何時都存在的、超脫於人類之上的力量可以倚靠,對於穩定自身是很有幫助的。
我想這就是信仰的意義。
但也不會比「穩定自己」以外有其他更多的意義了。
就像@santilia - 一覺醒來看到有點驚人的轉噗量...非常感謝但我這個噗是關於我宣傳自己牌卡占卜、星...說的,「是你在生活,不是神明在生活。真正重要的還是自己怎麼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