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姊姊
[一直的疑問]
在民主國家中,一個多數政黨有沒有辦法用內亂外患罪或諸如此類的名目把另個團體的人送去綠島唱歌或穿鐵絲下基隆港,沒收所有財產全家族下獄,直接關掉為匪宣傳媒體把造謠的人和國內內奸送去金瓜石礦坑?
近幾年在歐陸和美加等國家有沒有類似的例子啊?
所以很多人常說DPP無作為,換句話說臺灣可以合法地做這些事嗎? 不過我確實也很痛苦,用民主法治自由來毀滅民主法治自由是共產獨裁一貫的手法,到底要如何防治這種無賴戰術? 你叫他不要講謠言他就說你東廠傷害言論自由你告他他就說司法迫害綠色恐怖,所以最終原因還是在於民眾啊,民眾有多無知,就會爭先恐後拿石頭幫惡魔拿石頭丟人啊
PS: 我知道中國北韓和菲律賓東南亞各國都有類似關媒體殺人的例子啦,所以這是目前台灣最好的方法?真的很讓人苦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