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公民老師有話說:難道信奉「惡法亦法」的才算是「公民」嗎?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示威遊行、參加社會運動,當然要守法,但若有人為了服膺道德準則,宣稱「惡法非法」,寧願以「違法」行動來喚醒輿論與更多人的良知,企圖改變不公義的體制,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利。
只要該行動不傷害其他社會成員,行動者也願意付出代價,這是個人的自由選擇,社會應予尊重。"
想到之前學q運的時候那些學生到底有沒有想過後果,並且做好付出代價的心理準備這件事
我是希望有啦,也希望他們不要後悔做個正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