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愛家公投 聯合國官員:人權永遠不應付諸表決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Ref 正因為經歷過那樣的歷史,所以更不敢輕忽

「納茲嚴厲表示,這也稱為民主,因為它要求民主程序判斷一群人是否應該享有法律規定的平等保護,「1930年代的德國也曾經出現這樣的場景」。因當時的德國國會通過「紐倫堡法案」,剝奪猶太人的公民權,猶太人此後不能選舉、教書、從軍、擔任公職,也被禁止與亞利安人通婚等,最終導致超過600萬猶太人,以及400萬的同志、吉普賽人與異議份子死亡。

納茲舉例說,如果舉辦一場公投,決定基督徒在台灣能不能做禮拜?或是允許基督徒做禮拜,但投票決定應該限定在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