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台大教授以前一向沒甚麼法律標準要遵守,像柯P身為台大醫院臨床教授可以到中國為美國葉克膜廠商去教學推銷、管爺可以到中國的大學去兼差、在學校批准前去富邦當獨董,都是不好的示範。。。

即使柯P只拿鐘點費其它錢進實驗室帳上(但管爺是多多益善)、努力教學做研究,就算是非學術界的外人也是會覺得這有點超過了。。。

當然他們不是躺著幹的教授(另一種教授的問題就是躺著幹,上課領薪水、下課回家睡覺或去兼職),否則沒人會看他們上眼。雖是能者多勞,但何必為私利敗壞學風?。。。遵守學術倫理道德,努力於學術不是很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