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串中,有人在噗浪討論串中大肆辱罵所有參與討論的女性「懦弱無能」「法西斯」「令人看不起」「多念一點書」,其中
「懦弱無能」一項應已達侮辱。(詳見附圖)
刑法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目前已與律師聯絡,由於律師告知留言一次算一則,故僅算一罰,那麼剩下的就有我自己來就好
若有噗友持續遭到騷擾,請留下截圖證據,也請不要回罵以免遭遇訟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