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epochtimes.com.tw/n189112/誰都擁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主權.ht...
法官當庭指出:「東德的命令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逃亡者是無辜的,明知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公分的選擇,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