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小潤在美國被偷拍的照片下面在吵「非J家飯不知道傑尼斯肖像權規定而把照片放網路上並沒有錯」就覺得萬分有趣。
根本問題是在對方同意前就不應該偷拍然後放上網吧?即使對方不是藝人也是如此,這是人與人之間的基本尊重啊!在別人沒同意的情況下拍對方照片還公告於眾,根本超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