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性天生/天職」的說法為何錯誤?

會提出這種說法的人往往預設了女性「適合」進行照護、育幼,一個適合現代的簡單回應是:「個人意志的選擇優先於適合與否」即可。不過如果要進一步打破這種錯誤的預設,就要先看看這種說法的理論基礎:

「功能與生理演化論」,亦即認為在狩獵採集社會中,由於男性較為強壯、好鬥,適合狩獵行動,女性則因為懷孕、泌乳,不能從事激烈運動或離開嬰幼兒太遠,因此負責育幼與採集。而這樣的分工因為有利群體存續而保留至今。

Chodorow對此回應,這樣的解釋適用於狩獵採集社會的分工型態,卻沒有辦法解釋為什麼此分工可以套用在其他生產方式的社會,育兒中的母親仍然進行其他各式生產工作的紀錄也存在,並且育幼的工作也經常由其他較長的兒童或老人分擔。因此,「生育機能必然導致母職由女性專任」的推論是難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