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原創漫畫內容開發與跨業發展及行銷補助】
四 申請者資格及申請各項目補助應具備條件
3. 漫畫輔導金:未曾在中華民國境內出版發行或公開發表。

有關【公開發表】這個限制,經與文化部詢問後,所謂公開發表指的是出版過書籍,目前正在連載或是網路上有刊登過的作品,都符合資格申請,可以申請的。

所以......

各位正在一線連載漫畫的老師們,可以用力地去申請助手費與出書費用,不用擔心資格不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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