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政猛於虎。「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不是政府、政黨或法官的法院。「巨貪的政府」視法律如糞土,就是要「貪腐」。堅持「貪腐」,吃定台灣。「否卦」,大往小來,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法官很黑(藉由公權力《吃案》和官官相護,「勾結力量大」,這二大股惡勢力禍國殃民,魚肉全民),劣幣逐良幣,乞丐趕廟公;黑到幾乎是全民「養老虎咬自己」的地步,甚至比對岸的中國更可怕!大家都怕!但是大家都沒辦法,請問:1、你有辦法嗎?請告知。 2、這樣的法院又有啥用?故請有力人士硬起來,1、共同去領戰利品NTD30,000,000.00擺平,共同打擊法官,推翻暴政。2、「呷好逗相報!」是「打貪、肅貪、反貪」最快速的方法,看看他們多會貪? 10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