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按:按照國際法規定,直到1951年09月08日由 49 國(獨缺台北ROC與北京PROC兩個政權代表與會,因國際間對於哪個政府才是代表CHINA有爭論)共同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且於1952年04月28正式生效日之前,台澎居民的國籍仍舊屬於日本国籍。

(((1952-04-28以後至2018現今則為無國籍)))

所以中國黨❂1947的福爾摩沙大屠殺,是一種屠殺外國人、種族屠殺、民族清洗的人類罪、非處於正常戰爭狀態下的戰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