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認「逃逸外勞」 婦人險遭海巡隊員銬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看到這個案例如果會覺得不合理,那麼為什麼「只是違反工作契約翹班或另尋他就」的移工,被逮捕就是合理的呢?

使用「逃逸」的說法,容易讓人忽略實際上發生的,不過就是曠職和跳槽罷了。要拿「規定就這樣他們來的時候也知道,自己要負責」來吵的人,請不要跟我說話。

「逃跑外勞」有歧視意味,移民署長:應改稱「失聯外勞」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