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挪用這件事很難談論的地方是在皮與骨。
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多數在皮相的模仿跟戲謔化,通常是再創作者任意以自己的需求與文化去解釋並任意的增刪與改動文化符號。
比如印地安酋長頭冠的老鷹羽毛,是神聖與勇者尊貴的符號。但白人求的是舞台戲劇效果,羽毛種類、顏色、尺寸往誇張走去。但誇張到不跟酋長真實羽冠相提,反而不會引起反感。 反之,任何一個印第安勇士頭上隨便插一隻火雞羽毛,就有可能被戰。因為外人不理解羽毛這個符號的價值與意義。
就像之前我有一噗關於黃金城原住民不把黃金當貨幣,就於一個外來文化強勢(甚至只是經濟或武力強勢)沒有先理解與尊重,都有可能造成各種等級不一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