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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外勞遺體全身18個彈孔 家屬:警員太過份
新竹檢方表示,阮男槍傷集中於腿及腰部,初步發現死者傷勢左腳1槍,另5槍集中在腰部,全身共18個彈孔。死者友人表示,阮男是逃逸外勞、偷車、打傷義警都不對,但警方朝他連開這麼多槍,已超過合理、合法範圍,要求檢方查明死因。」

因為看下方留言看得各種森77,導致我很想問這些支持的人,射傷腳不行非得對腹部開槍5槍???這樣不叫執法過當?把外籍工作者都當壞人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