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覺得這多少不太公平,但總覺得媒體在報導時好歹整理一下法律資訊,即便這整體上看來是給懂法律的人去玩,但這懂法律的人可不是只指法官或律師啊...
基本上扯到民法就是不告不理了,所以基本上告發人也是懂法律所以才會這樣搞
當然有人會歸咎於法官不該同意告發人的舉發.但若在非感觀的事實邏輯上符合,現有條法又沒有任何例外處理.但感覺真的不太能怪法官..只是必須要承認,我也會覺得衰小啊..
主要是我覺得現在媒體都把風向怪罪到恐龍法官真的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感覺有某種程度的陰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