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FB] 跟美國相反,台灣法律規定都是假的。
公投法是為讓公投永遠不會過而定的,政府絕不能吃虧
罷免法是為讓罷免永遠失敗,永遠罷免不掉而定的
法律是為了把你抓去關而定的,政府怎可訂一條法讓你對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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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台灣人很極端,不是濫用方便成隨便甚至下賤,就是明明有權益不用還要讓人來糟蹋甚至還不准人家爭取應得的權益。
#秒買秒退林鳳營抵制頂新 #東西文化與民族性差異 #禮貌國原則 #奴性養成社會風氣怕人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