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蛇)≡▽≡(み\\ 說 Sep 29, 2014 03:19AM 馬總統專訪稱「台灣是中國唯一民主之地」刑法| 第 二 章 外患罪 第104條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