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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搶救古蹟而被文化局告上法庭?天啊!.....2010-8-09(內文)因為他所搶救下來的「陳雨水古墓碑」不被文化局認定為古蹟,加上多次轉移放置處,最後由文化局租貨櫃擺放,縣政府認為,私人物品卻由公家出錢保管,告上法院,釐清古物產權。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98696樂生擋道 政府快手根除 - 台灣立報